公設比過高惹議 徐國勇:不合理的公設比會檢討

 

我國新建屋公設比過高惹民怨,內政部研議修法降低公設比。內政部長徐國勇表示,有些法律規定的公設比沒辦法迴避,但有些是防空避難室轉變成地下停車場,有些人沒車位,是否也算入公設比,會來做檢討。

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議程安排「工地主任管理機制」暨「營建工程之設計監造及營建管理」等問題進行專案報告,徐國勇列席備詢,會前被媒體問到公設比修法問題。

徐國勇說,公設比問題正在處理中,公設比有些是必要的,如樓梯、電梯、消防設施不能沒有,是法律規定的;至於其他獎勵容積的部分,或是地下停車場以前是防空避難室,有些人沒買車位,但因防空避難室都要共同分擔,是否不合理,會來檢討,希望合理化。

徐國勇說,必要的、法律規定無法迴避的公設比例約20幾%,但是如果是奢侈性公設比一直加上去,會不會造成購屋者不利,會做檢討。

 

以上擷取自https://money.udn.com/money/story/5621/5382485

 

這問題其實討論的不只是車道問題而已

我覺得要討論這些公設比的概念時要通盤檢討 

今天單純討論車道 沒有購買車位的人要免除車道的公設分擔

那這樣摩托車呢? 

現今大多案件都是汽車位是購買;摩托車位是配的或者抽籤的

那這樣汽、機車的動線是否該「完全分流」

再者有些建案中的「第二門廳」 就是在地下室B1設計停車迴廊 可以讓家人先下車或者簡易接待客人的第二大廳

我想表達的是 應該是壓低整體公設比的設計

看法規層面有沒有辦法去檢討這部分的問題

而不是有用就要攤  沒用到就不用攤

那這樣沒有買汽車位的人是真的不會用到車道的時候嗎?

會不會也有人覺得某些公設用不到所以主張不得計入公設比呢?

近年公設比從30-31% 到現在 34-35%真的是挺高的(當然有些不可避免的,EX:電梯、逃生梯、防空避難空間等)

希望政府要通盤做考量 檢討公設配置以及比例問題 或者考慮實坪制

我想下一篇來寫寫國外實坪制以及台灣公設比的問題好了

 

 

用結論來收斂文章總結

 

有公設的好處

Strength  優勢 - 

  • 健身房、花園、圖書室、氣派大廳  豐富公設可以提升社區質感 

Weakness  劣勢 - 

  • 華而不實的公設往往淪為養蚊子空間
  • 增加購屋負擔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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